日照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开始!
2024年日照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始着手申报了,下面是申报相关的详细内容。若尚有不明之处欢迎留言咨询。
(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为日照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三)拟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3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20名。 (四)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请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文件(后附附件1)纸质申请材料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单个PDF不超50M) 报送日照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光盘内容和格式要求:推荐文件扫描PDF版;申请报告扫描PDF版(加盖公章),单个PDF不超50M;附件1汇总表Excel版。 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5),申请报告未达到如下要求的,不予受理: 1.须提供依托单位与各共建单位共同签订的”XXX日照市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共建协议“,并加盖所有参建单位公章。未提供协议或未盖全公章,视为不符合申报资格。 2.企业作为依托单位或共建单位须提供向统计部门报送的607-1、607-2表(2023年数据),607-1、607-2须为带水印版本,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供或未盖章的均视为数据无效。无607-1、607-2表的科研院所与医疗机构可提供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下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带STS水印盖单位公章)”;高校可提供经教育部审核的科技统计表(加盖公章);其他无607-1、607-2表的情况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1.是申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必要条件; 2.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3.是申报竞争性项目的加分项,通过概率会加大; 4.增强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 5.获得政府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