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运营的大旗谁来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5年03月04日
无论是跨国专利运营公司的强势入侵,专利流氓的悄悄蚕食,还是本土运营机构的高调登场,这无疑都传递出一个信号:专利运营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的活跃度不断增强,国际知名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强势入驻中国;与此同时,国内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整体实力不强、盈利模式不清晰的问题大量存在。对此,专家建议,应尽快整合资源,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专利组合,通过打造一支专利运营“国家队”,为中国企业、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狼来了
“跨国专利运营公司进入中国具有‘鲶鱼效应’,可以有效提升本土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我国大量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出现也与此有关。”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狼来了”也有积极意义。但他也强调,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主要采取中介服务、拍卖、托管等模式,多数公司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盈利模式问题。
面对我国专利运营公司多而不强的局面,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邵顺昌认为:“目前我国专利总体质量不高,知识产权运营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扎堆出现,难免会分散有限资源,甚至可能陷入各自为政、恶性竞争的乱局,大大削弱对外抗衡的实力。”
“以国内民营公司一两件关键专利竖起的盾牌必然无法抗衡国外强敌大规模的专利入侵,有政府背景的知识产权运营‘国家队’是时候扛起这面大旗了。”邵顺昌表示。
国家队
通过政府主导,能否打造出具有强大抵御能力的专利储备库?专利运营这一高度市场化的行为是否真的需要“国家队”?
据了解,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出现了一些运作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法国政府出资建立的主权专利基金(France Brevets)、韩国政府牵头成立的韩国创意资本公司(Intellectual Discovery)、日本政府出资成立的日本产业创新机构等在抵御***专利战、增强本国企业竞争力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台湾厂商多年来在美国深受专利诉讼之痛,为此,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下称台湾工研院)于2011年成立智财管理公司,设立基金用于对外收购专利,本地企业一旦遭遇专利诉讼,台湾工研院从其庞大的专利储备库中积极选取相关专利,许可台湾企业使用,甚至主动出击,起诉国外企业。2009年,台湾工研院向美国法院起诉三星侵犯其7件专利权,迫使三星不到一年就与台湾工研院达成和解,帮助台湾厂商从容化解了与三星公司的专利诉讼危机。
扛旗者
2014年9月,北京市政府倡导并出资设立的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这个头顶着光环的本土知识产权运营者,也被业界寄予厚望。有消息称,广东、江苏、厦门也正在积极筹建具有“官方”背景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
“未来几年将是我国知识产权运营事业发展的关键期,对于知识产权运营行业规则的建立、话语权的争取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借鉴我国台湾和国外经验、集中资源的同时加大对外专利收购,或许是短时间内解决我国专利多而不优的最好出路。”邵顺昌指出。
“知识产权运营不仅事关产业发展,甚至事关国家利益。为维护产业安全,保护中小企业利益,政府应当支持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宋河发认为,“专利运营‘国家队’应该由政府投入部分资金,但不参与管理,也不指派有级别的领导和管理人员,而由参与投资的企业管理运营和分配收益。”(记者 张海志 陈婕)
环球连线
在政府出资进行知识产权运营方面,国外已有一些尝试。
欧洲 玛丽文(Marie Walsh) 瀚恒欧洲专利商标律师事务所欧洲专利代理人 发自爱尔兰都柏林
随着专利越来越被重视,欧洲各国也采取不同措施支持本国知识产权的商业化。爱尔兰企业局(Enterprise Ireland)成立了专职部门,为本国企业提供专利转化项目和有效建议,以及针对专利申请的财政支持。英国专利局(British Patent Office)在全国范围内为专利商业化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在北爱尔兰,北爱基金(Invest NI)通过对技术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助推专利的转化。
在应对“专利流氓”的策略上,欧洲即将实施的新诉讼系统借鉴了美国等国家的不少经验。欧洲“专利流氓”虽然也有一定数量,但目前还没有上升到美国或俄罗斯的水平。依托“欧洲统一专利”,欧洲各机构、组织正积极建立一项全欧洲集中的专利诉讼系统——“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其为欧洲各国提供了专利权保护结构体系。“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规定,相关专利诉讼体系中的主要原则和结构由2013年参与的欧洲各国协同签署,预计其将会在2016年后生效。
在新系统下,欧洲统一专利权的撤销判决对每个欧洲生效国家有效,因此可使某专利在所有生效国失效。很多人担心“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设立有可能支持“专利流氓”的行为。不过,该法院的程序和结构中已设有保障原则来预防“专利流氓”对新系统的利用。
美国 龙翔 七星天(北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发自美国硅谷
知识产权运营在美国是一门很纯粹的生意,在该领域出现了很多专业的商业机构,甚至不乏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正是因为私人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已经较好地解决了知识产权运营的问题,所以美国还没有由政府出资成立的知识产权运营企业。
事实上,美国历史上也曾遇到过“国有知识产权”运营难的问题,不过美国政府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不是成立政府背景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而是在1980年通过了《拜杜法案》,规定所有“联邦资助所完成发明的专利权”归发明机构所有,而联邦政府只保留一种在一定情况下的使用权。通过将“联邦资助所完成发明的专利权”授予有能力并有动力进行商业运营的私营企业,美国政府解决了上述问题。
“一个非常必要的过渡措施”,这是我对政府出资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基本看法。
从长远来看,要根本解决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方面的问题,政府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得以体现,为知识产权运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但是,从目前来看,由于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不足,中国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吃亏不少,这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在“远水难解近渴”的背景下,由政府出资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司,集中各方人力物力以强化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一个非常必要的措施。但是,这只是一个应急的过渡手段而非根治的方法。
日本 朱振霞 园田小林特许业务法人专利代理人 发自日本东京
为了在生命科学等重点领域更有效地利用高校、研究机构等闲置的知识产权,2010年8月,作为公私联合运营的基金——株式会社产业创新机构(下称产业创新机构)和著名企业联合投资的生化医药知识财产基金(LSIP)宣告成立,这也是日本首家知识财产基金。此基金由产业创新机构和4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以收购、获得实施许可或资助专利费用等方式,将高校、研究机构、部分企业等拥有的知识产权组合在一起,建立包括医疗器械在内的生化医药领域的知识财产群,将其有偿提供给有需要的医药企业。从增加实施许可的授权、促进创新的观点来看,这种模式提供了一种更易使用、更适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2013年7月,产业创新机构又与机电企业共同出资30亿日元,成立购买闲置专利的基金,以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日本国内机电企业拥有大约135万件发明专利,其中有半数是不会产生盈利的闲置专利,特别是像手机、薄型电视机等有多家机电企业竞争的领域,闲置专利更多。而这些闲置专利的维持费用可观,如何活用是企业的一大课题。此基金将收集来的专利有偿借贷给新兴国企等来获利。此外,该基金还从多个企业中聚拢专利持有人以达到商业化的目的,在防止专利无限制地流到境外、促进国内企业研究开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韩国 金珉徹 明信专利法律事务所韩国专利代理人 发自韩国首尔
2010年,韩国创意资本公司(下称ID公司)成立,以2014年7月为基准,公司总投资1318亿韩元,目前有83家公司成为会员企业。
除政府的资金投入外,ID公司还从会员企业收取会费,构建专利池,再提供给会员企业,帮助发放专利许可及协助解决诉讼纠纷,属于韩国最初的防御型非专利实施体。经过5年的发展,ID公司的知识产权基金达4700亿韩元,主要用于进行知识产权转化以及提供知识产权金融、风险投资事业。据最新消息,韩国知识产权局2015年向ID公司增加230亿韩元的预算投入,更加强调ID公司的公共属性。
目前,ID公司除购买专利,其从事的主要业务还包括成立基金孵化专利、与大学联合运作项目、开展专利货币化活动、协助大企业应对专利侵权诉讼等。
ID公司专利池的专利来源主要是会员企业在各自产品研发领域拥有的相关专利。据统计,ID公司自成立以来共签订了1300余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托公司持有的***专利,在18起国际专利纠纷中保护了本国企业的利益。得益于ID公司构建的专利池,韩国企业向***支付的专利费用总计减少了4774亿韩元。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的活跃度不断增强,国际知名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强势入驻中国;与此同时,国内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整体实力不强、盈利模式不清晰的问题大量存在。对此,专家建议,应尽快整合资源,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专利组合,通过打造一支专利运营“国家队”,为中国企业、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狼来了
“跨国专利运营公司进入中国具有‘鲶鱼效应’,可以有效提升本土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我国大量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出现也与此有关。”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狼来了”也有积极意义。但他也强调,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主要采取中介服务、拍卖、托管等模式,多数公司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盈利模式问题。
面对我国专利运营公司多而不强的局面,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邵顺昌认为:“目前我国专利总体质量不高,知识产权运营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扎堆出现,难免会分散有限资源,甚至可能陷入各自为政、恶性竞争的乱局,大大削弱对外抗衡的实力。”
“以国内民营公司一两件关键专利竖起的盾牌必然无法抗衡国外强敌大规模的专利入侵,有政府背景的知识产权运营‘国家队’是时候扛起这面大旗了。”邵顺昌表示。
国家队
通过政府主导,能否打造出具有强大抵御能力的专利储备库?专利运营这一高度市场化的行为是否真的需要“国家队”?
据了解,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出现了一些运作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法国政府出资建立的主权专利基金(France Brevets)、韩国政府牵头成立的韩国创意资本公司(Intellectual Discovery)、日本政府出资成立的日本产业创新机构等在抵御***专利战、增强本国企业竞争力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台湾厂商多年来在美国深受专利诉讼之痛,为此,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下称台湾工研院)于2011年成立智财管理公司,设立基金用于对外收购专利,本地企业一旦遭遇专利诉讼,台湾工研院从其庞大的专利储备库中积极选取相关专利,许可台湾企业使用,甚至主动出击,起诉国外企业。2009年,台湾工研院向美国法院起诉三星侵犯其7件专利权,迫使三星不到一年就与台湾工研院达成和解,帮助台湾厂商从容化解了与三星公司的专利诉讼危机。
扛旗者
2014年9月,北京市政府倡导并出资设立的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这个头顶着光环的本土知识产权运营者,也被业界寄予厚望。有消息称,广东、江苏、厦门也正在积极筹建具有“官方”背景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
“未来几年将是我国知识产权运营事业发展的关键期,对于知识产权运营行业规则的建立、话语权的争取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借鉴我国台湾和国外经验、集中资源的同时加大对外专利收购,或许是短时间内解决我国专利多而不优的最好出路。”邵顺昌指出。
“知识产权运营不仅事关产业发展,甚至事关国家利益。为维护产业安全,保护中小企业利益,政府应当支持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宋河发认为,“专利运营‘国家队’应该由政府投入部分资金,但不参与管理,也不指派有级别的领导和管理人员,而由参与投资的企业管理运营和分配收益。”(记者 张海志 陈婕)
环球连线
在政府出资进行知识产权运营方面,国外已有一些尝试。
欧洲 玛丽文(Marie Walsh) 瀚恒欧洲专利商标律师事务所欧洲专利代理人 发自爱尔兰都柏林
随着专利越来越被重视,欧洲各国也采取不同措施支持本国知识产权的商业化。爱尔兰企业局(Enterprise Ireland)成立了专职部门,为本国企业提供专利转化项目和有效建议,以及针对专利申请的财政支持。英国专利局(British Patent Office)在全国范围内为专利商业化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在北爱尔兰,北爱基金(Invest NI)通过对技术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助推专利的转化。
在应对“专利流氓”的策略上,欧洲即将实施的新诉讼系统借鉴了美国等国家的不少经验。欧洲“专利流氓”虽然也有一定数量,但目前还没有上升到美国或俄罗斯的水平。依托“欧洲统一专利”,欧洲各机构、组织正积极建立一项全欧洲集中的专利诉讼系统——“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其为欧洲各国提供了专利权保护结构体系。“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规定,相关专利诉讼体系中的主要原则和结构由2013年参与的欧洲各国协同签署,预计其将会在2016年后生效。
在新系统下,欧洲统一专利权的撤销判决对每个欧洲生效国家有效,因此可使某专利在所有生效国失效。很多人担心“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设立有可能支持“专利流氓”的行为。不过,该法院的程序和结构中已设有保障原则来预防“专利流氓”对新系统的利用。
美国 龙翔 七星天(北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发自美国硅谷
知识产权运营在美国是一门很纯粹的生意,在该领域出现了很多专业的商业机构,甚至不乏以知识产权运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正是因为私人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已经较好地解决了知识产权运营的问题,所以美国还没有由政府出资成立的知识产权运营企业。
事实上,美国历史上也曾遇到过“国有知识产权”运营难的问题,不过美国政府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不是成立政府背景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而是在1980年通过了《拜杜法案》,规定所有“联邦资助所完成发明的专利权”归发明机构所有,而联邦政府只保留一种在一定情况下的使用权。通过将“联邦资助所完成发明的专利权”授予有能力并有动力进行商业运营的私营企业,美国政府解决了上述问题。
“一个非常必要的过渡措施”,这是我对政府出资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的基本看法。
从长远来看,要根本解决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方面的问题,政府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得以体现,为知识产权运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但是,从目前来看,由于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不足,中国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吃亏不少,这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在“远水难解近渴”的背景下,由政府出资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司,集中各方人力物力以强化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一个非常必要的措施。但是,这只是一个应急的过渡手段而非根治的方法。
日本 朱振霞 园田小林特许业务法人专利代理人 发自日本东京
为了在生命科学等重点领域更有效地利用高校、研究机构等闲置的知识产权,2010年8月,作为公私联合运营的基金——株式会社产业创新机构(下称产业创新机构)和著名企业联合投资的生化医药知识财产基金(LSIP)宣告成立,这也是日本首家知识财产基金。此基金由产业创新机构和4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以收购、获得实施许可或资助专利费用等方式,将高校、研究机构、部分企业等拥有的知识产权组合在一起,建立包括医疗器械在内的生化医药领域的知识财产群,将其有偿提供给有需要的医药企业。从增加实施许可的授权、促进创新的观点来看,这种模式提供了一种更易使用、更适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2013年7月,产业创新机构又与机电企业共同出资30亿日元,成立购买闲置专利的基金,以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日本国内机电企业拥有大约135万件发明专利,其中有半数是不会产生盈利的闲置专利,特别是像手机、薄型电视机等有多家机电企业竞争的领域,闲置专利更多。而这些闲置专利的维持费用可观,如何活用是企业的一大课题。此基金将收集来的专利有偿借贷给新兴国企等来获利。此外,该基金还从多个企业中聚拢专利持有人以达到商业化的目的,在防止专利无限制地流到境外、促进国内企业研究开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韩国 金珉徹 明信专利法律事务所韩国专利代理人 发自韩国首尔
2010年,韩国创意资本公司(下称ID公司)成立,以2014年7月为基准,公司总投资1318亿韩元,目前有83家公司成为会员企业。
除政府的资金投入外,ID公司还从会员企业收取会费,构建专利池,再提供给会员企业,帮助发放专利许可及协助解决诉讼纠纷,属于韩国最初的防御型非专利实施体。经过5年的发展,ID公司的知识产权基金达4700亿韩元,主要用于进行知识产权转化以及提供知识产权金融、风险投资事业。据最新消息,韩国知识产权局2015年向ID公司增加230亿韩元的预算投入,更加强调ID公司的公共属性。
目前,ID公司除购买专利,其从事的主要业务还包括成立基金孵化专利、与大学联合运作项目、开展专利货币化活动、协助大企业应对专利侵权诉讼等。
ID公司专利池的专利来源主要是会员企业在各自产品研发领域拥有的相关专利。据统计,ID公司自成立以来共签订了1300余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托公司持有的***专利,在18起国际专利纠纷中保护了本国企业的利益。得益于ID公司构建的专利池,韩国企业向***支付的专利费用总计减少了4774亿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