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长雨:努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1月15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传达了国务委员王勇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批示,并作了题为《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工作报告。他要求,全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决策部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努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对过去一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新一年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全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再上新台阶。
申长雨在报告中回顾了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主要工作进展。他指出,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以全面深化改革、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主题,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着力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总体来看,知识产权在数量上有增加,质量上有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点上有突破,线上有加强,面上有推进,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更加巩固。
申长雨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他强调,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要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性;着眼世界发展大势,深刻认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紧迫性;立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必要性。他指出,要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举措,坚持点线面结合,局省市联动,国内外统筹,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根本途径,以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为根本保障,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申长雨强调,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和谋划“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要以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主线,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为重点,聚焦产业,服务企业,坚持稳定增长、提高质量、强化布局、促进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申长雨对今年要做好的8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第一,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从更深层次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第二,加强规划体系和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第三,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执法维权,打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第四,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第五,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第六,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对外战略布局。第七,加强人才队伍和环境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第八,要更加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申长雨强调,做好2015年的工作,必须把握以下4点:一是向改革要动力。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培养新业态,支撑新常态,开创新局面。二是向法治要水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确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机关,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向融合要发展。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当好“攀枝花”,做好“顶梁柱”,直接贡献GDP,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向实干要成绩。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求实效、见实绩。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杨铁军,中央纪委驻国家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组长肖兴威,副局长甘绍宁、何志敏、廖涛,专利局副局长张茂于、徐治江、徐聪出席会议。
来自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相关负责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央企代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70余人参加了会议。(文/吴辉 王宇 图片/张子弘)
以下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2014年主要工作进展
过去一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以全面深化改革、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主题,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着力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受理量达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同比增长12.5%,居世界第一位。实用新型申请86.8万件,外观设计申请56.5万件。受理PCT申请2.6万件,同比增长14.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同比增长22.5%。
——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489亿元,同比增长92.5%。
——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2.4479万件,同比增长50.9%,其中专利纠纷8220件,同比增长62.6%。
——发明专利审查结案40.1万件,同比增长21.3%,审查周期缩短为21.8个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周期分别为3.5个月和3.7个月。
——新批试点示范城市28个,试点示范园区16个,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2个,遴选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33家,品牌服务机构46家。新设立4个国家培训基地,7个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与8个省(市)建立了合作会商机制。
——全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达到8万多人,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专利审查员超过万人。2万余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超过万人。新遴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27人,“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120人。
——新签订多边、双边合作协议29项,正在实施的国际合作协议142项。
总体看,知识产权在数量上有增加,质量上有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点上有突破,线上有加强,面上有推进,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更加巩固。
去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强总体布局和顶层设计,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积极谋划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总体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问题,作出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决策,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目标。
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专利战略实施。加强横向协调,深入实施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强化全系统联动,专利战略推进工作年度任务基本完成。各地开展战略实施阶段性评估,区域战略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知识产权援疆工作,支持“一带一路”核心区发展。积极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知识产权政策。推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深入落实促进中原经济区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制定促进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知识产权政策。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等重大课题研究。
圆满完成全国人大专利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专利法执法检查是2014年全国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辽宁、安徽、浙江、广东、陕西组织开展了专利法执法检查,8个省(市)开展了自查,各地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知识产权局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要求,会同21个部门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有力推动了一些关键问题的解决。
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德江委员长和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方向,知识产权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二)着力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
加快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工作。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改为后置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一批评奖项目。免费开放“五局”最新专利数据。江苏、四川、重庆等地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深化改革政策措施。上海、浙江等地方知识产权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加快职能转变。组建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采用市场化认证认可手段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突出质量效益导向,完善各类考核、评价和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和立法后评估,促进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落实。开展“知识产权走基层,服务经济万里行”活动。
优化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出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上海自贸区创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浦东新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新广州知识城启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综合改革试点。成立福建专利审查协作分中心,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布局基本完成。
完善专利法律法规。继续推进专利法修改和职务发明条例制定。修订《专利审查指南》等规章,科学调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政策,扩大外观设计保护客体范围。北京、山西、广东、江西、贵州修订实施专利条例。已有27个省(区、市)和16个较大的市制定了专利法规,专利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质、量并重,打造“中国专利”品牌。确立了“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新理念和“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规格授予”的新思路,确保了专利数量稳步增长,质量进一步提升。推进专利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和业务指导体系建设,专利审查质量进一步提高,有效发挥了专利审查向前促进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向后促进专利市场价值实现的双向传导作用。合理调整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有效落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措施。天津、广东、四川、湖南、福建等地设立政府专利奖,专利奖励体系进一步形成。
深入推进专利导航和分析评议工作,全方位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开展多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编制微纳制造、超硬材料等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加强产业专利联盟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工作,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
探索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支持企业“走出去”。启动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建立相关统计标准和产业目录。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建设了一批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专利数据库,发布了一批产业专利分析报告和国外知识产权环境报告。进一步扩大“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网络,***获权更加便利。探索***展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高标准启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会同财政部等开展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在北京建设专利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西安和珠海分别建设军民专利技术融合与金融特色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完善专利价值评估体系,推动银企、保企对接,深化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积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全链条发展。发布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培育品牌服务机构,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出台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政策,改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吸引更多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缓解专利代理服务供需矛盾。加大对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广东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北京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要素一条街”。
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全面铺开。天津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专利优势培育工程,四川开展“百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执法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相对集中的省市级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和专利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初步建立了区域执法办案协作调度机制。
完善维权援助体系,创新快速维权机制。“12330”维权热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北京、江苏、吉林等地维权援助中心拓宽业务范围,为行政执法提供专业化支持。建立了快速维权中心工作规范,保障中山、南通等快速维权中心高效运作。
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建立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指导支持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动商会、协会参与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形成示范型专业市场。上海不断完善自贸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明确专利侵权等信用信息的采集规则和使用方式。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推动将满意度指标纳入“双打”考核评价指标。
(五)着力强化发展条件和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李克强总理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锐总干事,阐明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理念、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明确倡导构建普惠、包容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首次提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目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在北京设立。在中国、新加坡双边合作联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签署两国政府间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以高效的知识产权对外合作营造良好国际环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召开“五局”质量管理会议,加强“五局”间专利审查质量协调。地方对外交流合作日趋活跃。
以良好的文化环境提升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开展了深度报道。继续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更加繁荣。
以高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施《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完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知识产权行业内容的修订。
去年,知识产权系统严格按照中央部署,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
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着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要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党中央、国务院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一是要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性。当前,我国进入了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从世界范围看,经济和科技强国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强国,都把知识产权作为实现创新发展和大国崛起的关键。我国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还不能很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迫切需要我们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努力实现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
二是要着眼世界发展大势,深刻认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紧迫性。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进程加快,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程度进一步加深。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构建世界发展新格局,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抉择。高水平引进创新资源和技术产品,推动高铁、核能等高端装备走出去,都需要我们掌握更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话语权,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三是要立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必要性。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出现了新特点,也呈现出“新常态”。一是专利数量增长出现新变化,发明专利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量经历上半年回落后开始回升趋稳。二是专利质量和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发明专利占比进一步提升,PCT专利申请稳定增长,向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数量加快增长。三是专利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专利运营、专利金融、专利池等运用方式多元发展,亮点纷呈。四是专利保护正在向更高标准迈进,企业对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强烈,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价值取向逐步确立。五是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我们要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特点,积极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常态”,巩固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推动各项工作转到强国建设的轨道上来。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要进一步明确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举措,坚持点线面结合,局省市联动,国内外统筹,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根本途径,以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为根本保障,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要积极推动构建以知识产权为基本保障的国家创新体系。不断优化调整各类主体之间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各方面创新创造积极性,不断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二要积极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更加完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增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优越性。
三要积极推动形成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功能,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
四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和依赖型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区域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做好专利的区域布局、行业布局和***布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五要积极推动形成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体系。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我国由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遵循者向参与者的转变。
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和谋划“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主线,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为重点,聚焦产业,服务企业,坚持稳定增长、提高质量、强化布局、促进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从更深层次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抓好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做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实施《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制定实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年度推进计划。
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试验区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将知识产权纳入新修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推动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在中新广州知识城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综合改革试点。梳理整合各类项目,加强调查统计,优化考核指标,规范评估评价。研究降低小微企业专利费用。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和方式。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落实中央重大战略布局,打造强国建设支撑点。积极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着力打造北京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支持上海建设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推动广东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地,继续加强江苏战略实施示范省创建工作,加强示范城市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
加强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思路、举措和整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研究。继续开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探索推动高水平知识产权智库建设。
(二)加强规划体系和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着眼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研究提出若干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力争纳入国家和地方“十三五”规划。编制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利审查、人才等专项规划。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积极完善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全力推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着力解决专利保护“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突出问题。推动职务发明条例早日出台,加快《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
加强地方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加强对地方专利立法的指导,探索在设区的市推进专利立法,推动将机构建设、行政执法、经费投入等纳入地方法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的衔接。
(三)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执法维权,打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相融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场监管的有关意见,明确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理顺省、市、县多级行政执法机制,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扩大维权援助中心布局,加快快速维权中心布点。积极运用社会调解等新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支持知识产权法院建设。
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壮大地市级执法力量。建立科学评价机制,综合考核执法成效。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的证据和形式标准,加强与司法证据标准的衔接。
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商等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做好电子信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查办。提高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堵住侵权产品的流通渠道。积极打造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示范区。注重运用信息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继续做好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四)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继续遵循“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基本理念,确保专利数量稳定增长,质量持续提升。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完善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水平,确保授权专利保护范围清晰、适当,专利申请驳回客观、公正,专利审查周期科学、合理。加大专利优先审查工作力度,更好满足企业和产业的发展需求。推进京外中心科学发展,尽快形成高水平审查能力,发挥好京外中心专利审查和服务地方两大职能。
进一步提升专利创造质量,支持企业有效布局知识产权。突出专利申请支持政策的质量导向,探索建立申请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专利申请和审查政策的衔接,促进创造科技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高价值专利。积极支持创新主体申请国防专利。
拓宽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渠道。创新专利变现和转化方式,支持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有效控制知识产权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建设好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试点平台。支持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探索专利运营新模式,培育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运营机构。推动社会资本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支持市场主体运用专利许可转让、出资入股等方式实现专利价值,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和企业竞争力的转化,努力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最后一公里”。
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深入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选择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工作。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支持国防专利双向转化。落实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培养一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明白人”。探索建立***维权援助基金,支持企业“走出去”。
(五)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
加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推动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分析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各类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目标管理,严格政府投入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
完善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标准化组织建设,做好标准体系规划,发布实施科研组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出台专利代理、分析评议等服务标准。加强贯标咨询和认证服务机构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专利基础数据服务系统,扩大专利基础数据开放范围。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信息推送服务。推动解决专利分类和行业分类的衔接问题。完善专利数据信息加工体系,增强提供专利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分析,及时发布分析报告。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走基层,服务经济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密切专利审查员与企业之间的交流。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培育品牌服务机构。促进和规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支持自贸区、中关村等地积极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对外战略布局
深化多边、双边合作,提升知识产权外交水平。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对外工作体系。立足“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密切区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办好“五局”局长系列会。支持地方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拓宽“专利审查高速路”。
(七)加强人才队伍和环境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好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继续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和实务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利审查员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专利代理人。继续实施对中西部地区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倾斜政策。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认真组织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协调主要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舆论氛围。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提高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办活《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各类知识产权媒体,做优做强知识产权图书出版工作。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在知识产权宣传中的运用。
全系统要更加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的知识产权干部队伍。继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同志们,做好2015年的工作,我们还必须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向改革要动力。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培养新业态,支撑新常态,开创新局面。二是向法治要水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确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机关,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向融合要发展。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当好“攀枝花”,做好“顶梁柱”,直接贡献GDP,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向实干要成绩。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求实效、见实绩。
同志们,新常态带来新机遇,新目标引领新发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努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