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3至5年建成专利制度保障体系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3年06月01日
在11月29日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下称《计划》),该计划将利用3-5年实施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等三大任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介绍说,《计划》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晰工作思路,与2012年相比,具体体现四个特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推进工作的思路。《计划》在2012年整体推进十个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将利用3-5年时间,实施“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和“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大主体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分类指导,体现全系统上下互动、分层推进的工作原则。《计划》中的42项工作措施,分为国家层面开展的工作措施(12项)和国家与地方共同开展的工作措施(30项);国家与地方共同开展的工作措施,又分为地方必做类工作措施(9项)和地方选做类工作措施(21项)。地方必做类工作措施为各省知识产权局必须开展的工作;地方选做类工作措施为各省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择开展的工作。各省知识产权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可自行选择2项-10项选做类工作措施。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计划》对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提出了具体可量化考核的工作目标,根据每项工作措施的内容和进度,明确提出预期效果,如年内完成、年内有阶段性成果、长期性工作等。
四是结合当前全国专利事业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举措。如,“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专利协同运用模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产业专利联盟促进计划”等举措。
贺化表示,专利战略推进工作是解决专利事业发展全局性、制度性和长远性问题,促进专利工作更加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确保《计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按期、顺利完成。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介绍说,《计划》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晰工作思路,与2012年相比,具体体现四个特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推进工作的思路。《计划》在2012年整体推进十个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将利用3-5年时间,实施“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和“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大主体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分类指导,体现全系统上下互动、分层推进的工作原则。《计划》中的42项工作措施,分为国家层面开展的工作措施(12项)和国家与地方共同开展的工作措施(30项);国家与地方共同开展的工作措施,又分为地方必做类工作措施(9项)和地方选做类工作措施(21项)。地方必做类工作措施为各省知识产权局必须开展的工作;地方选做类工作措施为各省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择开展的工作。各省知识产权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可自行选择2项-10项选做类工作措施。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计划》对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提出了具体可量化考核的工作目标,根据每项工作措施的内容和进度,明确提出预期效果,如年内完成、年内有阶段性成果、长期性工作等。
四是结合当前全国专利事业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工作举措。如,“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专利协同运用模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产业专利联盟促进计划”等举措。
贺化表示,专利战略推进工作是解决专利事业发展全局性、制度性和长远性问题,促进专利工作更加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确保《计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按期、顺利完成。
上一篇:商标侵权,不以消费者混淆为前提